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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是指房地产经营者之间因订立、履行房地产建设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委托代建等内容的合同所发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

二、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因发生破产、兼并等致使土地使用权必须转移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要对未经审批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限期恢复农业用途,退还原农民集体土地承包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依法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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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内容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是指房地产经营者之间因订立、履行房地产建设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委托代建等内容的合同所发生的纠纷

法律释义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而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 展开
小课堂 /相关法律案例讲解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 1999-05-0624
    本条法律中与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7
    • 1
      二、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对符合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乡镇企业,因发生破产、兼并等致使土地使用权必须转移的,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要对未经审批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限期恢复农业用途,退还原农民集体土地承包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依法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 2006-08-312
    本条法律中与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5
    • 1
      六、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必须符合规划并严格限定在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2010-08-0527
    本条法律中与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8
    • 1
      第一条 当事人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后才生效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前款所述合同因未经批准而被认定未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条款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
  • 2012-08-31603
    本条法律中与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6
    • 1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2009-08-2776
    本条法律中与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7
    • 1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 2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 3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4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2011-01-0812
    本条法律中与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6
    • 1
      第二十一条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 2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原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
  • 吴庆宝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10-011726
    本书中与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49
    • 1
      (二)合作开发合同的终止、解除后的处理规则
      合作合同当事人对各方的投资、房地产项目的价值和利润存在争议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确定。具体而言,委托会计师对合作合同当事人的投资数额、投资比例及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成本进行审计;委托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下的土地、房屋及其附... 完整章节
    • 2
      (三)以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开发房地产的合作开发合同无效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价格飞涨,在许多大城市的周边,不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一些不法房地产开发商或投资人受利益驱动,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甚至农用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建造大量的商品房并向社会公开发售,形成我国日益严重的“小产权房”问题。对此,我们应... 完整章节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课题组 编著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03-018798
    本书中与 “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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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46
    • 1
      【释义】
      代建人的主要义务是利用自己的资质代建房人依法进行相关建设活动,建房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酬金。
    • 2
      【释义】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议。
    • 3
      【释义】
      委托人应当享有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立项等建设成本,代建人应当具有相应资质。
    • 4
      【释义】
      委托代建合同是指建房人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委托房地产建设企业代建房屋,并向受托房地产建设企业支付酬金的协议。
    • 5
      【释义】
      项目转让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房地产开发项目转移给他人的合同。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转让包括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涉及土地使用权应当符合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合同签订后,转让人和受让人还必须持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完整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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