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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二、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修改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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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内容

法律释义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 2006-06-29455
    本条法律中与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5
    • 1
      二、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修改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1997-03-143872
    本条法律中与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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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5
    • 1
      第一百三十五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2018-12-2919
    本条法律中与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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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5
    • 1
      第九十二条 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2014-08-310
    本条法律中与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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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6
    • 1
      第八十五条 【事故调查处理不得干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 2009-12-250
    本条法律中与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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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9
    • 1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陕高法[2009]288号《关于被告人阮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危害预防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定罪处罚。 此复。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 张军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09-015172
    本书中与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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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33
    • 1
      2.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
      所谓“重大伤亡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是指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其他严重后果”,是指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了重大政治影响;或者引起单位职工... 完整章节
    • 2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有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主观心态上只能表现为过失。所谓过失,是指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在主观意志上并不希望发生事故。对于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有关直接责任人则是明知或者应该知道的,有的甚至是经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多次责... 完整章节
    • 3
      一、概念及其构成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劳动安全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扩大了本罪的主体范围。
  • 周道鸾 张军 主编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04-0112655
    本书中与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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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2
    • 1
      (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不符合国家规定”,包括的情形比较广泛,如有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未依法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擅自投入生产或使用;有的不为工人提供法定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有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取缔、关闭后,... 完整章节
    • 2
      (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安全生产条件”,主要是指保障劳动者安全生产、作业必不可少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措施,如用于防毒、防爆、防火、通风等用品和措施等。
    • 3
      (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安全生产设施”,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各种设施、设备,如防护网、紧急逃生通道等。
    • 4
      (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即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所产生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结果导致发生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不顾安全生产,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有的是对工作不负责... 完整章节
    • 5
      (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生产安全。   生产安全是各行各业都十分重视的问题,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一点问题,都有可能导致正常生产秩序的破坏,甚至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生产安全也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危害生产安全同样会使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 完整章节
    • 6
      1.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罪属于结果犯。如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虽然没有采取预防或者补救措施,但没有发生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只发生了较轻的安全事故的,则不构成犯罪。
    • 7
      (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根据《解释》第3条的规定,刑法第135条规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对矿山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负有直接责任的矿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 完整章节
    • 8
      (一)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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