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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间融资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对于丰富资本市场,推动金融市场竞争,具有积极的意义。合法民间借贷行为依法受法律保护。 民间职业放贷群体盲目追求不当高额利益,通过变造填空式借据、制造走账流水、转贷平账、假借现金给付、虚构债权人、他人收款收息、恶意制造违约事实、收取高额费用、预收利息保证金等手段,制造证据链闭环,虚增债务金额,规避法院对虚假诉讼和违法高息的司法审查(以下统称“套路放贷行为”),是当前民间借贷行为合法合规审查的重点。
二审审理期间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有效吗?
贷款合同中选择性列明部分最高额担保合同,未列明的最高额担保合同的担保人是否需要在最高债权限额内承担担保责任?
摘要: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积极回应金融市场改革,统一了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思路,规范了民间融资秩序,发挥了司法解释的评价、规范、指引功能。随着民间资本的迅速扩展,民间借贷新情况层出不穷,民间借贷审判实践...
摘要: 我国金融市场呈现二元化趋势,民间借贷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在高利率的刺激下,民间借贷普遍化、商业化、规模化、投机化的趋势加重,甚至出现集资诈骗、暴力收贷等违法情形,既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又损害...
摘要: 安徽高院执行局近期开展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情况的调研活动,调研采取书面调研为主、重点地区实地调研为辅的方式,在全省16个中院展开。现将此次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摘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个人住房私有化趋势日益明显。但由于广大中低收入者尚不具备一次性付清房款的经济实力,政府及其它社会机构的各种参与成为必然。金融部门参与房地产市场运作的行为表现出个人住房资金运行的社会化倾向,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