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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去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人民法院应为被宣告失踪人设定财产代管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