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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银行警卫擦枪走火致人伤残,受害人状告银行赔偿损失
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受害,其他合伙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摘要: 一、用工者责任之确立 2010年7月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