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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垄断,赔了夫人又折兵
如何确定某公司行为为市场支配行为?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2]5号)(以下简称《垄断纠纷司法解释》)经审判委员会第1539次会议讨论通过,已于2012年5月3日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是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