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首次登录将自动为您注册注册即同意《东方法律平台服务条款》
第五十二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丢失或损坏,应按法定时限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并随附客票(或影印件)、行李牌的识别联、《行李运输事故记录》、证明行李内容和价值的凭证以及其它有关的证明。
精密设备运输时未按要求作特殊防护,未造成损失应否赔偿?
托运人未按规定申报货物价值,承运人还需要承担全部货物损失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