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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以无力履行代管职责,申请变更代管人的,人民法院比照特别程序进行审理。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权益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财产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同时申请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之诉比照特别程序单独审理。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去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人民法院应为被宣告失踪人设定财产代管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