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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意向书的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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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澳华公司与洋浦管委会签订的《投资意向书》的性质问题,是否可予以解除?
  • 详情描述视频节点:00:00:00
    2008年4月19日,澳华公司与洋浦管委会签订了《投资意向书》,约定由洋浦管委会为澳华公司协调置换土地。后洋浦管委会未能协调转换土地。
  • 评析描述视频节点:00:00:00
    意向书为磋商性、谈判性文件,不具备合同的基本要素,虽然无“合同”效力,双方当事人对已达成一致的程序或实体性事项应予遵守,一般的附随义务应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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