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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的必要投资和风险损失,是否应由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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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就某两款货物,彩虹公司对其未与星云公司签订正式供货合同是否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第二、彩虹公司是否构成违反公平诚信磋商义务?
  • 详情描述视频节点:00:00:00
    星云公司与彩虹公司共签订5份认定协议,约定8个产品的技术要求、价格等,星云公司前后共向彩虹公司、提供零部件180多万枚,彩虹公司向星云公司支付货款900多万元。后彩虹公司通知星云公司停止供应产品。同年3月,彩虹公司出具认定结论通知书,某款产品同意转量产使用,但未能就这款产品、订立正式的供货合同。之后因市场变化,彩虹公司产品价格大幅走低,要求星云公司供应的材料降价30%,两公司磋商不成。
  • 评析描述视频节点:00:00:00
    彩虹公司未以价格为手段进行恶意磋商,未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违反合同先义务,不构成缔约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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