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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书面约定的农村土地流转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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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将土地交由他人经营,是否认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第二、土地所有者要求返还土地经营权的理由,是否合理充分?第三、家庭承包土地为转让还是委托代耕(或转包)事实不清、真伪不明时,证明责任如何分配?
  • 详情描述视频节点:00:00:00
    于某系某村集体组织成员,因与其妻随子女到小城镇生活,将原本自己从村委会分得的1.5亩口粮地,交由同村集体组织成员时某经营,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土地流转合同,时某亦一直以自己的名义缴纳土地承包等费用,且村委已将土地账册内上述土地变更为时某名下,一年后于某回村,以自身无耕地无收入为由,收回了上述土地。
  • 评析描述视频节点:00:00:00
    迁入小城镇生活居住并不意味着丧失了对诉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土地账册是发包方进行土地管理的依据,不是法定的土地权属凭证。家庭承包土地是转让还是委托代耕(或转包)事实不清、真伪不明时证明责任的分配应先由主张较重法律后果的一方先行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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