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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假冒他人专利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是否可以给予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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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法律
法院是否应对福瑞公司假冒他人专利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实行民事制裁?
详情描述视频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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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福瑞公司与药科大学体育部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租用其10平米房间一处,后因其生产胶囊包装、宣传单等上面反复突出使用“药科大学”字样,被药科大学诉至法院,判令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药科大学经济损失,并就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决定,福瑞公司不服。
评析描述视频节点:
00:00:00
对假冒专利的行为可以依法给予民事制裁。
第六十三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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