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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时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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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法律
第一、《回购合同》是否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之无效合同?第二、丽景支行行长在办理转贴现业务中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详情描述视频节点:
00:00:00
2003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景支行行长黄某为吸收资金和谋取个人好处费,伙同他人伪造印章、证件,与华信支行签订《回购合同》,华信支行依约交付1.3亿元,但丽景支行未依约回购。后债权转让给华融公司。
评析描述视频节点:
00:00:00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属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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