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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上的笔误,是保险人拒赔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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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涉案保险标的装在哪只船上?第二、预约保险单中所载船名与实际承运船名不符时,保险人是否有权拒赔?第三、被保险人未对承运船舶的保险赔款或第三方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是否构成保险人拒赔或扣减赔款的理由?第四、保险人应否赔偿因其延迟赔偿而给被保险人造成的汇率损失、利息损失等?
  • 详情描述视频节点:00:00:00
    2007年2月,甲、乙公司就进出口货运项目与保险公司签订预保协议。约定:凡甲为买方,乙为卖方,从国外运到国内港口的货物一经出运,就自动成为本协议下保险标的。采取预约统保方式承保,被保险人自开航日起10日内将船名等告知承保人出具保险单,无论是预保或出具正式保单,当发生保险事故时,承保人应及时赔偿。7月,已制作投保单的承运货物船舶遇台风船货全损。因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未果,甲公司遂起诉保险公司。
  • 评析描述视频节点:00:00:00
    保险单上的笔误不得成为保险人拒赔的理由;被保险人向第三人索赔不是其获得保险赔偿的前提条件;保险人未及时赔付被保险人损失,造成被保险人遭受汇率损失和巨额资金被占用的利息损失的,保险人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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