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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也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为了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为党中央作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司法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一些地方法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能动司法理念并在实践中加以推进。最高人民法院所倡导的能动司法,核心内容是要求人民法院与法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强调司法的服务性、主动性与高效性。能动司法不同于西方国家以三权分立、违宪审查、司法独立、高素质的法官为条件的司法能动主义。最高人法院提出能动司法理念,既有应对金融危机的外在因素,也是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寻求中国司法的自主发展道路的探索。当前,对能动司法理念还存在不同的认识,有关能动司法的制度规范与理论体系还没有建立,对能动司法的实践效果也有不同的评价。本书对法院调解、审判中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院阐明、民事执行与司法建议等能动司法实践作了具体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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