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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一、大理白族自治州法院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法律、法令为准绳,历史地、实事求是地记述大理地区在民国时期及新中国建立以后所辖区域内的法院机构沿革和案件审判。二、本志编年所限,一般起子民国元年(1912年),在史料有据可查的条件下;结合大理地区的历史,上溯至唐王朝南诏时期,下限至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建院40周年,即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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