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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适当方式发布下列信息: (一)即时行情; (二)持仓量、成交量排名情况; (三)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信息。 期货交易涉及商品实物交割的,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发布标准仓单数量和可用库容情况。
1996年10月7日,朱某富在某期货公司开设账户,进行国内商品期货交易,由于朱某富控制风险不力,于1996年12月13日造成穿仓,占用某期货公司资金14万余元 。
期货交易中"锁仓"违规,期货公司负有主要责任,"解锁"损失依公平原则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