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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实物交割纠纷是指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客户、交割仓库在实物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

法律依据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07)

第九十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适当方式发布下列信息: (一)即时行情; (二)持仓量、成交量排名情况; (三)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信息。 期货交易涉及商品实物交割的,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发布标准仓单数量和可用库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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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法律内容

期货实物交割纠纷是指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客户、交割仓库在实物交割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

法律释义
期货实物交割纠纷是指实物交割各方(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客户、交割仓库)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纠纷。期货实物交割,是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 展开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期货实物交割纠纷”
  • 2007-04-093
    本条法律中与 “期货实物交割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5
    • 1
      第九十条 期货交易所应当以适当方式发布下列信息: (一)即时行情; (二)持仓量、成交量排名情况; (三)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信息。 期货交易涉及商品实物交割的,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发布标准仓单数量和可用库容情况。
  • 1995-10-278
    本条法律中与 “期货实物交割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7
    • 1
      (七)在规定的交割期限内,卖方未交付有效提货凭证的或者买方未向交易所帐户解交足额货款的,交割期过后,卖方未按规定的时间、质量、数量交货,或者买方未按规定时间提货的均属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交易所的规则承担违约责任。交易所委托的仓库接受卖方货物时,应当履行验收的责任,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卖方不承担责任,由交易所对买方承担违约责任,交易所再向仓库追索。
  • 2017-03-151387
    本条法律中与 “期货实物交割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8
    • 1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2017-03-015
    本条法律中与 “期货实物交割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5
    • 1
      第三十五条 期货交易的交割,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交割仓库由期货交易所指定。期货交易所不得限制实物交割总量,并应当与交割仓库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交割仓库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出具虚假仓单; (二)违反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制交割商品的入库、出库; (三)泄露与期货交易有关的商业秘密;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参与期货交易; (五)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 2
      第八十一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商品期货合约,是指以农产品、工业品、能源和其他商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二)金融期货合约,是指以有价证券、利率、汇率等金融产品及其相关指数产品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三)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交纳的资金或者提交的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标准仓单、国债等有价证券,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四)结算,是指根据期货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格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结果进行的资金清算和划转。 (五)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六)平仓,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合约的品种、数量和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 (七)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 (八)持仓限额,是指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者的持仓量规定的最高数额。 (九)标准仓单,是指交割仓库开具并经期货交易所认定的标准化提货凭证。 (十)涨跌停板,是指合约在1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出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十一)内幕信息,是指可能对期货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制定的对期货交易价格可能发生重大影响的政策,期货交易所作出的可能对期货交易价格发生重大影响的决定,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的资金和交易动向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期货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十二)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是指由于其管理地位、监督地位或者职业地位,或者作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期货交易所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由于任职可获取内幕信息的从业人员,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
  • 2012-08-31571
    本条法律中与 “期货实物交割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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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6
    • 1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2003-06-1810
    本条法律中与 “期货实物交割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7
    • 1
      第五条 在期货公司的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进行期货交易的,该分支机构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因实物交割发生纠纷的,期货交易所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 2
      第四十二条 交割仓库未履行货物验收职责或者因保管不善给仓单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3
      第四十三条 期货公司没有代客户履行申请交割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客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4
      第四十四条 在交割日,卖方期货公司未向期货交易所交付标准仓单,或者买方期货公司未向期货交易所账户交付足额货款,构成交割违约。 构成交割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有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对方有权要求终止交割或者要求违约方继续交割。 征购或者竞卖失败的,应当由违约方按照交易所有关赔偿办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期货实物交割纠纷”
  •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课题组 编著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03-018208
    本书中与 “期货实物交割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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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释义】
      期货实物交割,是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 2
      【释义】
      期货实物交割纠纷是指实物交割各方(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客户、交割仓库)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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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中与 “期货实物交割纠纷”有关内容的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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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一、期货交割制度概述
      交割必须涉及交割结算价。我国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通常为该合约交割配对日的结算价或为该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例如,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交割结算价,是该合约自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所有结算价的加权平均价。交割商品计价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再加上不同等级... 完整章节
    • 2
      一、期货交割制度概述
      交割必须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实物交割是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的联系纽带,是期货价格能够真实反映出所交易商品的实际现货价格的保证。期货交易所作为期货交易市场的组织者,对期货交易的各个环节都应当进行合理的组织和管理,当然包括实物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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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期货交割制度概述
      在期货交割实践中,实物交割方式又包括集中交割和滚动交割两种。所谓集中交割,是指所有到期合约在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过后一次性集中交割的交割方式。所谓滚动交割,是指除了在交割月份的最后交易日过后对所有到期合约全部配对交割外,在交割月第一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之间的规定时... 完整章节
    • 4
      二、关于标准仓单的物权性质
      所谓标准仓单,是指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的实物提货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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