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秒试看结束,观看完整版请登录
立即登录
-
第一、某银行支行与某房管所对案涉房地产抵押合同、及房屋他项权证的注销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第二、如存在过错,该过错与担保人的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第三、如构成侵权,银行支行与房管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比例是多少?
-
详情描述视频节点:00:01:01
徐某向某银行支行贷款90万元,并用其所有的151万元房产,办理了抵押手续,在抵押物完全能清偿所欠贷款的情况下,刘某作为担保人为徐某进行了一般保证。但是,在银行贷款没有结清的情况下,该银行支行、房管所于擅自违规撤销徐某房地产抵押手续,致使抵押物失去,给担保人刘某造成经济损失。
-
评析描述视频节点:00:02:30
保证人之间就其应承担的保证范围内的保证责任达成调解协议的,该调解协议不影响其对债务人追偿权的实现,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因抵押权人及第三人过错导致抵押权灭失,保证人无法实现追偿权的,抵押权人及第三人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二款
-
00:07:43
因抵押权人及第三人过错导致抵押...
因抵押权人及第三人过错导致抵押权灭失的,保证人之间达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分担保证责任的调解协议,是否影响对债务人的追偿权?来源 | 中国审判案例要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