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关于走私、盗窃、损毁、倒卖或者非法转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行为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 现予公告。

扫码查看更多
专业法律内容

法律释义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是指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 2005-12-293
    本条法律中与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12
    •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关于走私、盗窃、损毁、倒卖或者非法转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行为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 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 现予公告。
  • 1997-03-143545
    本条法律中与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5
    • 1
      第三百二十五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2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2013-06-2918
    本条法律中与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6
    • 1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
    • 2
      第四十四条 禁止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将馆藏文物赠与、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个人。
    • 3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 (三)擅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 (四)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 (六)走私文物的; (七)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八)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为。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 周道鸾 张军 主编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04-0111566
    本书中与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22
    • 1
      1.划清本罪与倒卖文物罪的界限
      二者在客观方面都有出售文物的行为,在犯罪客体上都侵犯了文物管理制度;犯罪主体都可以由单位构成。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只能由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实施,后者实施的单位,不限于国有博物馆、图书馆,还包括有权或无权经营文物的单位。在销售对象上,本罪只限于非国有单... 完整章节
    • 2
      2.划清本罪与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界限
      二者都是非法出售、赠送文物的行为。但区别在于:前者是出售、赠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后者只限于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者只能由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实施,后者可以是各种单位,也可以是个人;前者的犯罪对象是文物藏品,后者的犯罪对象是单位或者个人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 完整章节
    • 3
      (一)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是指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你可能感兴趣
微信扫码
随时随地 看法懂法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