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破坏电力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 (二)造成一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六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的。

扫码查看更多
专业法律内容

法律释义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是指由于过失,致使电力设备毁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资料库 /研读法律法规,学习“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 2007-08-156
    本条法律中与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8
    • 1
      第一条 破坏电力设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或者十人以上轻伤的; (二)造成一万以上用户电力供应中断六小时以上,致使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其他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后果的。
    • 2
      第四条 本解释所称电力设备,是指处于运行、应急等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已经通电使用,只是由于枯水季节或电力不足等原因暂停使用的电力设备;已经交付使用但尚未通电的电力设备。不包括尚未安装完毕,或者已经安装完毕但尚未交付使用的电力设备。 本解释中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范围,包括电量损失金额,被毁损设备材料的购置、更换、修复费用,以及因停电给用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 1997-03-143873
    本条法律中与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5
    • 1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1998-01-072
    本条法律中与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05
    • 1
      第八条 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 (一)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厂、站内的设施; (二)发电厂、变电站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储灰场、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装置、消防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三)水力发电厂使用的水库、大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渠、厂房与大坝间的通信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 2
      第九条 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一)架空电力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二)电力电缆线路:架空、地下、水底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电缆井、盖板、人孔、标石、水线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三)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四)电力调度设施:电力调度场所、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读书室 /看书听讲,学习“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 张军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09-015172
    本书中与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33
    • 1
      3.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由于自己的过失行为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自然人,都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 2
      2.客观要件
      行为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即严重后果是由于行为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的行为引起的。这是行为人对严重后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如果行为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则不对严重后果负刑事责任。
    • 3
      2.客观要件
      行为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的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也就是说,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损坏了电力设备,从而影响或破坏了电力设备的正常性能,并进而危害公共安全。但是,如果行为人的过失损坏行为没有影响电力设备的正常性能,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则不构成本罪。这就要根据过失损坏行... 完整章节
    • 4
      2.客观要件
      行为人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过失犯罪都是以发生严重 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如果没有发生严重后果或者后果不严重的,则不构成犯罪。因此,要构成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也必须发生严重后果。这里的“严重后果”是指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 完整章节
    • 5
      (一)概念及其构成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是指过失损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刘家琛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06-01177
    本书中与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1:16
    • 1
      导读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是指行为人因过失造成电力设备的毁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第119条第2款)。
  • 周道鸾 张军 主编   |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3-04-0112655
    本书中与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有关内容的导读
    00:00
    00:22
    • 1
      (二)认定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应当注意的问题
      认定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应注意划清本罪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界限。二者都是以电力设备为侵害对象的危害电力设备安全的犯罪,主要区别在于:(1)主观罪过形式不同。前者是过失犯罪;而后者是故意犯罪。(2)对危害结果的要求不同。前者把造成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法定要件,如果... 完整章节
    • 2
      (一)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是指由于过失,致使电力设备毁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 3
      (一)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要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电力供应安全。犯罪对象是电力设备。“电力设备”,是指用来发电和供电的公用设备,如发电厂、供电站、高压输电线路,等等。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损坏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致使电力设备毁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行为... 完整章节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你可能感兴趣
微信扫码
随时随地 看法懂法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