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首次登录将自动为您注册注册即同意《东方法律平台服务条款》
第二条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1998年9月26日至29日晚,张某某、沈某某(二被告)因其子张某某2在某医院(原告)处二次就诊后死亡。事后双方协商未果,二被告自10月25日下午开始在自家临街的门面营业房及本市多处挂有因原告单位误诊导致其儿子死亡的条幅、展板等文字材料,并大量向行人及围观者散发印有同样文字内容的油印材料,且在社会上广为传阅。
行为人在公共场合发表对他人的诋毁性言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