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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姐姐身前身后垫付费用,妹夫以不知情分文不给
无因管理权利人可否请求精神抚慰金?
摘要: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中,管理他人事务之人叫管理人,受管理事务之人称作本人。而管理人与本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为无因管理之债。我国民法通则虽承认了无因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