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首次登录将自动为您注册注册即同意《东方法律平台服务条款》
第一条 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摘要: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逐渐成为民事审判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解释》)的相继施行,为人民法院正确审理农村土地承包...
摘要: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创造及其在我国法中的逐步确认,得益于广大农民为了自身利益激发出的蓬勃热情和实践智慧。而在进一步创新法律已经确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方面尤其是在更大范围和层次上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面,我国农民仍然发挥着无尽的创造力...
摘要: 【摘要】【裁判要旨】2010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施行后,人民法院应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纠纷案件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