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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已自愿支付的违约金可以反悔吗?
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后,买受人能否以竞拍土地的地上建筑物未清除、影响建房为由,主张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交付土地及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