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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微博发表言论是否应该承担更大的注意义务?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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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
详情
评析
法律
第一、微博发言是否属于名誉侵权?第二、公众人物发表评论是否要承担更多注意义务?
详情描述视频节点:
00:00:35
2010年5月25日至27日期间,周某(甲公司董事长)在其新浪微博、搜狐微博、网易微博等微博上发表多篇博文,内容涉及“揭开乙公司面皮”、“微点案”、等。乙公司认为这些微博虚构事实、恶意诽谤,诋毁原告商业信誉及产品信誉,且经网络和平面媒体报道后,造成乙公司社会评价的降低。
评析描述视频节点:
00:02:11
把握微博等自媒体言论是否侵权的尺度要适度宽松,公众人物应当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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