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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是否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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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甲公司与乙公司间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第二、甲公司能否要求乙集团公司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第三、在承担担保责任后,乙集团公司能否向乙公司追偿?
  • 详情描述视频节点:00:00:00
    甲银行与乙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同日,甲银行与乙集团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约定乙集团公司为乙公司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以其持有的乙公司法人股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了质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经甲银行通知,乙公司、乙集团公司均未清偿借款本息。
  • 评析描述视频节点:00:00:00
    物上保证人的追偿权性质存在代位权和求偿权争议。保证人与物上保证人并存时,各担保人之间能否相互追偿实践认识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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