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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强送职工到精神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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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单位行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第二、单位与医院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 详情描述视频节点:00:00:00
    2003年,任某朝在市区灌了一瓶河水欲带往北京以引起人们对水资源保护的重视,其单位领导便带人将其带到某宾馆看管,并通知其弟弟,两日后不满看管的任某朝在反抗中咬伤其同事手指,在场同事便电话通知某医院,某医院人员强行将其送入医院,认定其为情感性精神障碍,住院16天后,任某朝出院。2004年元月任某朝以其单位、某医院以及同事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追究法院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同时追究同事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导致任某身体受到损害的刑事责任和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 评析描述视频节点:00:00:00
    未经本人与家属同意将人员送入精神病医院的,应担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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