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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如何取回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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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如何取回质物?
  • 详情描述视频节点:00:00:00
    甲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甲公司向其债权人乙公司出质价值30万元的机器设备,以获得乙公司提供的20万元的借款。在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如果想取回该质物,只能通过清偿乙公司20万元的债务及其利息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替代担保的方式完成。但是,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经过评估,出质的机器设备仅仅价值15万元。甲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与乙公司就如何取回质物产生争议。
  • 评析描述视频节点:00:00:00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的方式取回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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