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成功

一键认证

我的法院人身份

优秀的法官都在这儿
登录成功

认证法院人身份

加入书香法院

我不是法院人

庭内账号同步成功

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 知道了
  • 查看个人中心

庭内账号同步中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隐藏同步进度
如有页面音视频无法播放的情况,请更换谷歌浏览器点此下载
  • 全部
  • 词条
  • 案例
  • 法律法规
  • 期刊
  • 图书
刑事法律文件解读 2018年第2辑 总第152辑
刑事法律文件解读 2018年第2辑 总第152辑

刑事法律文件解读 2018年第2辑 总第152辑

  • 作       者最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编选组 编
  • 出  版  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8.07.01
  • 图书页数0 页
  • I  S  B  N9787510921759
  • 市  场  价0.0
免费试读
免费试读
收藏
内容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办理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分别经2017年4月10日最高法审判委员会第1714次会议、2017年6月8日最高检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8月15日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解释》的出台,将有力地震慑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造假违法犯罪分子,对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研制行为,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为便于准确理解和适用《解释》的相关规定,我们邀请相关起草人对《解释》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对以下三个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阐释:一是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提供报告严重失实构成犯罪的,可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定罪处罚。二是药品注册申请人弄虚作假,使用虚假的非临床研究或者临床试验报告及相关材料,骗取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生产、销售药品构成犯罪的,可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三是对于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中临床试验数据造假行为,参照有关药品数据造假规定,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今后不再推荐此类内容
猜你想读
你可能感兴趣

借阅成功

可以在“个人中心-我的借阅图书”中查看

  • 知道了
  • 立即阅读

您已借满10本书

请归还1本图书后,继续免费借阅~

  • 知道了
  • 归还图书

开通借阅服务,免费借书~

官方指定开通热线 400-600-3258

知道了
收藏成功
点击右上角头像,在我的收藏中可查看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