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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险业迅速发展,保险经营主体日益增多,保险深度及密度逐步提高。保险业在分散经济主体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保险的普及,保险合同纠纷亦大量发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甚至引发国民对保险业、保险制度的信任危机。2009年10月1日,经第二次修订的《保险法》顺利实施。新《保险法》进一步明确了保险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加强了对投保人一方的利益保护,同时亦进一步完善了保险行业基本制度,明确了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责,强化了监管手段及措施。总之,此次保险法的修订与实施标志着我国保险法制建设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然而,新法的许多条文在法律适用上依然存在争议,除了亟待司法解释的出台外,理论研讨也必不可少。然而,鉴于我国保险法的历史相对较短,学术界迄今为止对保险法研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论积累不够深厚,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很难对该法的解释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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