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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信托制度发源于英国,并在英美法系国家当中得到广泛运用。现代信托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移转保管财产的功能,已发展为一种重要的资产管理和事业经营的工具,并有演变成为一种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组织形式之态势。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颁布,标志着信托制度在我国真正扎根。信托制度自引入我国以后,主要在财产管理、资金融通、投资理财等商业领域得以运用,我国也针对商业信托制度初步构建起相应的法律规范体系。由于信托制度毕竟属于“舶来品”,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其性质和运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加之我国处于社会转型升级时期,不断变革的制度环境也使得商业信托在我国的法律“本土化”之路并非一帆风顺,我国商业信托运行当中还存在诸多需要克服的难题。因此,揭示商业信托的法律本质、借鉴他国成功的发展经验、寻找适合自身的发展道路,这些内容还需要学界同仁给予更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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