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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提到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就不得不将目光聚集到于2001年12月21日公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强调时间节点时,亦作2001年《证据规定》)上来。作为我国第一部关于证据的司法文件,《证据规定》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结束了民事诉讼中证据的收集、提供、质证、审核、采信的混沌无序状态,有效地规范了民事诉讼秩序;推动了民事诉讼主体证据意识的形成和深化,奠定了理性诉讼的基础,改变了当事人、律师实施诉讼行为的方式;突破了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瓶颈,促进了人民法院以庭审为中心的民事案件审理模式的建立和发展。《证据规定》的施行,也为学术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研究课题和素材,推动了民事证据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深入。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其中关于证据制度的修改,大量吸收了基于2001年《民事证据规定》施行而总结的审判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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