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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为落实国土资源部领导提出的“理清思路、设计抓手、搞好布局、完善机制”的要求,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更加有效地开展巡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和执法重心下移,实现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对各地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已有的规范性、制度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制订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由总则,职责,实施,制止、报告和通报,保障,考核,附则七个部分组成,分别对巡查概念,开展巡查工作的目的和原则,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三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所巡查的职责,巡查的主体、方式、内容、程序,制止、报告和通报制度,保障制度,考核方法和办法、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定。同时,考虑到各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情况和条件千差万别,《规范》除规定共性的“规定动作”外,允许有“自选动作”,留给地方发挥个性的空间,即各省(区、市)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对《规范》进行细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避免因《规范》的出台限制巡查工作水平相对较高的地方发挥优势。 为推动《规范》的实施,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对《规范》逐条进行了解读,形成本释义,供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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