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首次登录将自动为您注册注册即同意《东方法律平台服务条款》
当今,地下空间资源民用开发建设迅猛发展,相比域外先发国家及地区在立法上已由平面土地立法向立体空间立法转变,采用以纳入民法典或制定专门空间法的方式,确立地下空间的所有与利用关系的法律制度,我国对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过程中私法保护制度的缺位,已经成为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得以依法有序发展的制度瓶颈。
可以在“个人中心-我的借阅图书”中查看
请归还1本图书后,继续免费借阅~
官方指定开通热线 400-600-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