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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体系上以“课程体系”取代“部门法体系”,加入合同法、担保法等虽不属于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但却是非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须的内容;教材结构上强调“改造总论,重视分论”的思想,经济法总论部分避免理论争议的纠缠;分论部分突出各个法规在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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