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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同步进度知识产权法不宜作为民法典的一编,而应在民法典上确认知识产权为民事权利的一类,并在规范设计上给各种知识产权留足成长和运行的空间。民法总则的众多制度及规则应适用于知识产权;其中,有必要在民法总则中引入权利失效期间制度并适用于知识产权,且应修正持续性侵害知识产权起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则。民法典分则方面,知识产权法不但有准用民法典中物权编中物权请求权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而且有必要联系民法典中的不当得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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