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法院人身份认证
可以先浏览其他内容
首次登录将自动为您注册注册即同意《东方法律平台服务条款》
本书是作者在课堂上的讲稿,和以前发表过的作品的统筹、体系作品,原书稿名委为《民法总论》,而实际内容确超出此范围,故改名为《民法原理》。作者的论述对民法原理是重构性的。作者基于德国古典哲学中形式逻辑和主客体范畴,对现有民法理论作出了全面的批判。
可以在“个人中心-我的借阅图书”中查看
请归还1本图书后,继续免费借阅~
官方指定开通热线 400-600-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