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是我国刑罚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铁法院为进一步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工作部署要求,维护刑事裁判权威,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工作,经院党组与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协调,于8月6日到7日,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专项行动,并联合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进行司法检察监督。
此次专项执行行动共调动执行干警3人,邀请到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3名检察官,共同深入朝阳镇、辽源市,对拒不履行生效刑事判决的3名被执行人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和传统查控,经查发现有1件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已依法进行冻结。
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工作是通铁法院执行局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除在线上充分运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手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外,还在线下深入被执行人的住所地及其派出所、村(居)委会、不动产登记部门、左邻右舍等进行实地调查,在接下来的执行工作中,通铁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强化同通化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沟通协调,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双方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工作有序进行。
来源:法域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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