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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存在侵权行为
近日,舟山中院审理了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依法判决侵权方赔偿人民币5000元。
案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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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宝天师》是一部由梦马人影视出品的网络电影,讲述了一个盗墓和抗击日寇的故事。影片于去年年初发行,现由爱奇艺网站免费独播。梦马人影视享有该片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等相关权利。
审理过程
被告水产公司辩称,
虽然案涉公众号显示的认证主体为水产公司,但实际经营者是高某。高某是水产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的同学,因生活原因,几次借用公司营业执照用于微信公众号注册认证,陈某碍于情面答应,水产公司对侵权行为并不知情也没有获利。
审理查明,
案涉公众号并不提供影视作品资源储存,也没有参与录制上传,只提供了一个视频跳转链接作为公众号用户“福利”,引导用户至一个叫“某剧影院”的第三方视频网站获取和观看影视作品。被链网站“某剧影院”在工信部并无合法备案,梦马人影视也未授权该网站播放《护宝天师》。
判决结果
虽然案涉公众号并没有直接提供影视作品的资源储存,也未参与录制、上传。且在得知侵权行为后删除了跳转链接,但其通过内设子菜单栏进行设链,使得不特定公众可以搜索到案涉电影,构成直接侵权的帮助侵权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故高某作为公众号的实际经营人,直接承担侵权责任,水产公司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应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高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5000元,水产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日前,水产公司主动向法院履行了生效判决。
1.公众号设置跳转链接播放电影是否构成侵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构成直接侵权;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帮助网络用户实施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构成直接侵权的帮助侵权行为。
2.公众号出借他人是否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