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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四季和鸣商业广场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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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四季和鸣商业广场的复函


  
苏府地名函〔2019〕78号


  
苏州市仁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四季和鸣商业广场”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跨相城区元和街道、黄桥街道区域,位于文灵路向北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文灵路”)及轨道交通4号线张庄站3号出入口和轨道交通绿地以东、四季和鸣雅园及轨道交通4号线张庄站3号出入口以南、四季和鸣雅园以西、汤埂河(系横贯四季和鸣雅园河道、俗称)北侧绿化带及轨道交通绿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命名为“四季和鸣商业广场”。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ìjìhèmíng Shāngyè Guǎngchǎ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IJIHEMING SHANGYE GUANGCHA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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